1、負責公司安全、環境、職業衛生監測、應急準備工作的組織、落實、監督、管理和檢查,確保安全、環保、消防工作有序進行,并得到提高;
2、負責對公司對重大問題和隱患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專案,以使各類事故隱患得以消除;
3、負責組織對安全、環境污染、勞動傷害事故和職業病的調查、分析、處理和上報,確保使事故得以妥善處置;
4、負責公司對內、對外的安全、環保、職業健康等方面信息交流與溝通工作,定時收集國家、地方政府有關安全、環保、職業健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,對內傳遞,適時更新評審,并監督執行。確保公司的安全、環保、職防工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;
5、負責組織新、擴、改建項目關于環境影響、安全、職業健康評價,負責公司安評、環評相關資料的報批,參與內外部審查和驗收,以滿足法律法規要求及確保項目運行過程中的安全;
6、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。